声明人:刘沁
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被迫在单位组织的邪恶横幅上签了自己的名字,以后还违心的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认真学法、除恶、讲真象,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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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