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存元
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在拘留所和洗脑班,违心的所做一些不敬师父、不敬大法的事全部作废。今后更加尊师敬法,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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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