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小珍
本人因学法不深,对大法不坚定,有怕心存在,2000年曾经在学校里签名谩骂大法,现在本人已认识到不对,在此严正声明那次签名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