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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容、罗静、罗卫东、罗娟、罗莉、叶桂之、于玲子 2003年北京公安局派了7~8个便衣警察跟着我,不让我回家,强行把我从北京直接送回日本,因为我的护照放在我母亲那,只好给我母亲打电话,我母亲电话被窃听,我妹妹接电话时说走了嘴,说护照和我在国内的大法的书放在一起,怕被警察收走,都放在妹妹的婆婆家,放下电话后,我怕警察去把大法书收走,我告诉弟弟让他转告妹妹把大法书赶紧转移,但是事隔一年多,他们就被着我把大法书烧了,当听说她们把大法书烧了,我痛苦万分,无法原谅她们,后来经过痛苦的思考和与她们交流,她们也都知道自己错了。我们一起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我们对大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今后一定要加倍补偿。今后他们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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