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树兰
2001年春节前后单位来人说不让炼法轮功,他给我写的“不炼了”,我按了手印,现在我声明以前按的手印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