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金波
99年到现在,由于迫害曾写过“不修法轮大法”的文字,做了很多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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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