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普美芬
在2000年去北京上访时,曾被北京恶警非法抓捕,现声明在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写的“不上访”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