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蓉康
在逼迫下,写了“不与大法弟子往来的保证书”。通过学法,我现在认识到是错误的,在此严正声明写的“保证书”作废。紧跟师尊修到底,努力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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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