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强、任淑贞、李尊敏
在99年7.20以后,我们在当地公安恶警多次干扰、威胁、迫害,强逼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大法”的保证,声明作废。仍一如既往紧跟伟大师尊,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