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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雪芹 在劳教所期间,曾有一次碍于人情,我在一名杂案犯面前朗读过一篇诽谤师父的黑文章,虽然读完后我立即驳斥了邪恶的谎言,并向她讲了真象,当时没在意。今天,突然脑海中浮现出这件事,在此声明:自99年7.20以来,我所有不符合法的标准的一言一行一律作废。包括我的亲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为我代写、代说的一切“保证”等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放下一切人心,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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