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颜宏玉
1999年7.20以后,单位多次到家要我交大法书,写“保证”,由于执著心重,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写了“保证”。现在已明白这是错误的。特在此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