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己东
2001年我爱人因学大法被民警抓去,我到派出所领人,民警叫我写一份“保证书”,那时自己学法不精進悟性差,就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发表声明那份“保证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