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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玉梅 2000年11月17日晚,公安局11点到我家,搜出师父的讲法磁带、作功带和传单,将我送到拘留所,由于学法不深、“情”没放下,家人苦苦相求。代写了“不炼法轮功”、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公安的逼迫下,我按上手印。我对不起师父。我郑重声明,以上一律作废,我要加倍弥补过错,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6/135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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