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毓香
我声明在残酷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包括亲人代办的]。今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