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洪福
以前在邪恶的强化洗脑威逼迫害下,违心的写的所谓“保证书”及替别人写的“担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