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志郷
我2003年、2005年在劳教所,写的“三书”,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给单位写的“保证”通通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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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