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腊英
1999年,在公安恐吓、打骂下,违心写的“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及一切签字、按手印和家属代写的东西,统统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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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