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新元
从99年7月以来,在洗脑班和拘留所期间,在高压下,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所签的字,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