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妙君、翁逸标、彭桂州、陈坚遂、肖雪娇、张惠君、黄庆如
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在此声明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紧跟师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