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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佳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我所表现出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保证、签字”一律作废;紧跟师尊,加倍弥补过错,坚修大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6/135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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