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德祥、王秀文
在单位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