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新
1999年7月29日在邪恶迫害下,违心由他人代写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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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