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世国、母金旺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保证”,签过的字,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