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兰英
99年在居委会签名、按过的手印及“不炼功”的“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坚定不移跟随师父,做好大法弟子应该作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