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汪金平
2001年3月,我神志不清时,村长代我写的“保证书”与签的字,统统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