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秀兰、张树春
我们在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