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保柱
在2001年,我被自焚假象所迷惑,说过、写过对大法不敬的东西,现发自内心的声明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