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术芹
本人在2002年8月30日——2003年5月20日(同时在2003年)在劳教所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五书”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