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国凤春
99年7.20后,我向单位写的“保证书”作废。向单位交两本大法书是错的。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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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