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海洋、丁秀芝、李翠连、丁泽法、张凤云
在看守所期间,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