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上国、常旭、于保珍
在不明白大法真象时,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统统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