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房玲红
在2000年我被迫写下了所谓的“保证书”。在此我声明:在派出所、610所说、所写、所骂的一切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