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英
99年7月20日在居委会被强迫写下了一份“不去操场炼功”的保证声明作废。一定按师父要求做,坚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