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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仕元、郝珍香 99年7.20以后不久,县卫生局所有领导,我院全体领导在我院为我们夫妻和医院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在医院开了一下午会,其内容是上边不让炼法轮功了,你们要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炼了”我写了一份以后“不再炼功”的保证书,我们夫妻俩签了名且交了一本《转法轮》。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俩都有了监督人,他每天催促我交出老师的法像和法轮图,当时恐怕他们真的收去而受侮辱,在家中焚烧了。这是我在修炼道路上的污点,现特发表严正声明:当时我所作所为是非常错误的,那时写的“保证书”作废。以后我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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