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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桂珍

    在99年7.20至99年12月份,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最严重的时候,恶警到大法弟子家强迫交大法书、交录音带、交像片,交身份证、签字。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有怕心,交了照片、交了录音机绞坏了的炼功带,签了字,现声明全部作废。2004年春天3月份左右,国安恶警到单位迫害我,找到我女儿让她告诉我:“不能炼功,不能3人在一起,否则就抓走劳教。”我当时有怕心,配合了邪恶,对不起师父,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定的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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