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兆甲

    7.20邪恶的形势下,我为了应付街道,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交了宝书。以后心里总想到这不是一件小事,这是等于出卖佛的不好所为。是修炼人不应该犯的最严重的错误,是对佛的犯罪,真是后悔莫及。还有一件错事。2002年间从拘留所绝食出来后,派出所多次找我。照相未成,按了手印,我不承认,声明作废。以上是我在修炼中所走的弯路,犯了错误,我实在愧对大法,愧对伟大慈悲的师父。从今以后一定吸取过去犯错的深刻教训。努力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坚决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