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发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签过的“保证”和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