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树芬、刘建波
99年7.20后当地公安让我写“保证书”,当时由于对法认识不深写了“保证书”,声明作废。从新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 年3月 8 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