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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淑芹 2001年夏天,所在派出所的一个邪恶到我家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当时我没有顺从邪恶的要求。他就自己动手写了半天,写完后他自己填上了我的名字让正在我家的妹妹替我按手印。我当时虽然不同意,却也默许了。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强加给我的一切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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