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利明
在邪恶迫害下,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以后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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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