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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毛柱石 我是2001年得法的。2001年我因复印资料被邪恶绑架。2002年元月邪恶又判我三年徒刑。我没有学好法,执著太重,被邪恶利用,在看守所里写了“悔过书、检讨书”。我真是后悔莫及。现在声明: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文字和所说的话全部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做好我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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