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玉杰
我是97年得法的,7.20时,邪恶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给我写了“保证书”。在此郑重声明:此“保证书”作废。以后要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