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新
在99年720以后,对邪恶所有签字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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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