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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志强 我以前在看守所写下了“保证书”,帮助公安局邪恶做工作和给派出所、看守所送“锦旗”,并在家中烧毁了大法书籍。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弥补我的过错,精進实修,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决不再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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