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代群芳
以前写过的书面“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