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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文锐 我是99年7.20去北京上访的,被抓回后,在单位连夜被逼迫写保证书,并扬言写不好,送司法局办班。当时由于怕心,违心地写下了“保证”。可是仍未让回家,被困在单位好几天。10月份,法轮大法被诬蔑为“XX”,一天半夜被单位叫去谈话,被迫在他们写好的谈话记录上签名。后来由于学法不深,邪悟,没能挡住各方面压力,又写了“保证”。 2001年3月份,单位又通知我丈夫押送我到单位写保证。我说我就是死也不会去单位。第二天丈夫去单位写了“保证”,具体内容我不清楚。但那上签的是我的名字。 回想自己几年来的所作所为,真是离经叛道,所犯之罪滔天。慈悲的师父还在等我。从今以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过去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一切东西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7/135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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