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丽娟
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和言论一律声明作废。坚定跟师父走,努力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