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彭学珍
在拘留所写的“保证”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