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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玉兰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被邪恶非法强行迫害;特别是2002年被强行洗脑,和2004年4月29日被无辜的非法拘留迫害,非法定罪劳教一年半,因身体不好劳教所不收,但是县公安局办理了什么“取保候审”,并逼我的爱人做我的“监护人”后,强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名,填表等。凡是强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不是我自愿所为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根本上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今后我要更加努力的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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