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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新民 在1999年10月,我在派出所非法强制逼迫下,写“不炼法轮功”的“决心书”,通过学法修炼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从新修炼,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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